国家药监局:将积极开展与东盟国家药品监管机构的交流
南宁9月21日电(翟李强)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焦红21日表示,中国将积极开展与东盟国家药品监管机构在政策法规、监管实践等方面的交流,增进了解,解决关切,促进产业合作,推动更多高质量的医药产品进入中国、东盟市场,为各国的健康事业做出贡献。
第5届中国—东盟药品合作发展高峰论坛 翟李强 摄9月20日-21日,由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5届中国—东盟药品合作发展高峰论坛在广西南宁举行。来自中国与东盟10国药品监管机构、世界卫生组织驻华机构、国内外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等代表,就各国药品监管政策、产业研发创新、区域产业合作等问题进行交流探讨。
焦红指出,中国的《药品管理法》修订案和《疫苗管理法》将于今年12月1日正式实施,国家药监局将加快推进配套规章制度制修订,不断完善监管体制机制,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创新和临床急需药品批准上市,优化审评流程。加强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更有力地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深入参与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全球相关规则和技术标准制修订,积极提出更多更有效的协调方案,为全球健康事业贡献中国智慧和力量。
中国—东盟药品合作发展高峰论坛是中国—东盟博览会框架下的一个高层论坛,自2011年以来已举办了5届,推动双边以及多边医药贸易往来的共识。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李彬指出,自2011年以来,广西与东盟国家中草药贸易额连续八年呈增长趋势,每年贸易额超过20亿元。医疗器械、化妆品等产品贸易也日益活跃。高峰论坛举办以来,主要围绕药品法律体系、监管体制、仿制药、传统药等方面进行交流,共同推进了中国—东盟药品安全合作。
就药品安全合作,促进产业创新发展,李彬建议各方共同拓展中国-东盟药品安全合作发展领域,共同推动中国-东盟医药产业做大做强,共同加强中国-东盟药品专业人才培养和交流。
李彬表示,在中国和东盟各国药品监管主关部门的通例协作、紧密配合下,中国-东盟药品合作发展领域将进一步拓展,合作水平将进一步提升,也必将为中国和东盟地区人民带来更多的福祉。广西将积极参与,大力推动中国-东盟国家在药品安全和产业发展上的合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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